通知公告

天津大学2026年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复试办法

2026-03-24

按照天津大学的有关规定,管理与经济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天津大学2026年会计硕士(MPAcc)考生复试办法的制定与实施。本办法经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并报经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备案后实施。

一、复试原则

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规范开展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全力确保招生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生计划

非全日制(招生单位:管理与经济学部)拟招收97人。

招生计划视复试情况动态调整。

三、复试条件

1. 报考天津大学2026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的非全日制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总分199分、英语二单科成绩51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单科成绩102分以上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

2. 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详见天津大学MPAcc项目网站(http://mpacc.tju.edu.cn/)“通知通告”栏目。

四、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名单非全日制考生,均须通过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网上交费平台(https://sszs.tju.edu.cn/10056/user/login/login)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90元。完成缴费后,考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天津大学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并手写签字。

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并签字的《天津大学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2.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注: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4.学历学籍材料(往届生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考生须按上述顺序将所有材料整理到一个PDF文件里(文件名称:资格审查+姓名+考生编号后四位),非全承诺书、时事政治论文一起,在截止日期前用网报时的邮箱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具体要求请参照附件1《天津大学2026年非全日制MPAcc复试工作安排》)。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五、复试方式

(1)复试形式:MPAcc项目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2)复试时间:具体参照附件1《天津大学2026年非全日制MPAcc复试工作安排》

3)复试地点: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具体地址参照附件1《天津大学2026年非全日制MPAcc复试工作安排》)

六、复试内容

1)时事政治考核(满分200分)

2)会计专业综合考核(满分100分)

3)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1. 时事政治考核

复试名单中公示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交一篇时事政治论文。时事政治考核计入复试成绩,未按时提交时事政治论文或论文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低于论文满分的60%),不予录取。

时事政治考核的详细要求见天津大学MPAcc项目网站(http://mpacc.tju.edu.cn/)“通知通告”栏目。

 时事政治论文需提交PDF格式,以“时政论文+姓名+考生编号后四位”命名文件,与资格审查等材料一起发送到指定邮箱(具体要求请参照附件1《天津大学2026年非全日制MPAcc复试工作安排》)。

2. 会计专业综合考核

       会计专业综合考核以现场笔试形式进行,考试时间15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对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等专业课程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以及相关理论与方法的掌握程度,同时考察考生运用知识进行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综合素质面试

①面试形式为个人面试。

②综合素质面试内容

●个人工作(实习)经历、业绩与职业素养

●逻辑思维能力与未来发展潜力

●时政理解与社会责任感

●团队合作精神与组织协调能力

●沟通表达、仪表举止与心理素质

●英语水平(听说理解能力及专业词汇的掌握情况)

七、成绩构成

总成绩由初试笔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成绩=(会计专业综合考核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90%+时事政治考核成绩×10%。

总成绩=初试笔试成绩/1.5×60%+复试成绩×40%。

八、复试要求

1、面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每名考生面试时长一般为20分钟左右(含准备时间),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考生须独立完成此次面试。

2、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的意识。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我校认为有必要时,经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九、录取

       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天津大学将根据录取名额和培养方式,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给予拟录取资格。

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优先录取;复试成绩相同时,按复试专业综合考核成绩优先录取;复试专业综合考核成绩相同时,按复试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优先录取。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成绩未达到满分的60%)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十、其他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复试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另行安排复试工作,请考生届时查阅天津大学MPAcc官网(http://mpacc.tju.edu.cn/)里的“通知通告”栏目。

本复试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所有。未尽事宜参考《天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

20263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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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2-27404712;网址:http://mpacc.tju.edu.cn/